宿州市行政復議調解和解有“辦法”
拂曉新聞網--拂曉報訊(通訊員 陳曦 記者 付雪芹)記者從市司法局獲悉,近日,《宿州市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工作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并正式印發實施。《辦法》緊扣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目標,將調解和解貫穿行政復議全流程,健全第三方力量參與機制,為高效化解行政爭議、優化法治營商環境開辟新路徑,標志著我市行政復議工作向規范化、精細化、效能化邁出堅實一步。
聚焦“四個明確”,筑牢制度運行根基。《辦法》以“四個明確”構建閉環工作體系,彰顯鮮明制度特色。明確優先原則,確立“調解和解優先”工作導向,要求將調解和解融入行政復議申請受理、案件審理、決定作出等各環節,最大化發揮非訴解紛優勢。明確職責定位,明確行政復議機構在本級政府領導下,牽頭負責調解和解工作的組織、協調與指導,可邀請相關單位、專業人士參與,凝聚解紛合力。明確主體責任,界定作出被復議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化解爭議第一責任人,要求其負責人主動支持調解和解工作。明確程序規范,細化調解主體、人員義務、調解書制作等核心內容,要求調解人員在厘清事實、明晰法理的基礎上耐心疏導,必要時引入社會力量助力,引導各方在合法合規前提下達成共識。
強化保障支撐,充實解紛工作力量。我市從隊伍、硬件、機制三方面強化保障。在隊伍建設上,探索建立行政復議調解和解委員會,選聘具備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經驗的專業人員,以及專家學者、律師、人民調解員等組成委員隊伍,夯實專業支撐;加強業務培訓,提升調解人員履職能力。在硬件保障上,明確從場所、物資等方面提供堅實支撐,為調解工作開展創造良好條件。在機制銜接上,推動與人民調解、專業調解等多元解紛力量聯動,建立民事糾紛先行調解對接機制,形成上下貫通、左右協同的解紛格局。
深化實質化解,貢獻法治宿州經驗。近年來,我市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持續彰顯,2025年市本級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和解率為25.83%,同比增長近3個百分點,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效能持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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