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接受李曉寧辭職請求的決定
(2026年1月19日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2026-01-20 10:14
來源:拂曉新聞網(wǎng)--拂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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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達到任職年齡界限,李曉寧提出辭去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和《宿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李曉寧辭去宿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報宿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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